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鹿泉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要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督导各乡镇(区)、村,以取缔散烧、减排治污为目标,以治理农村地区使用散煤取暖为重点,着力抓好农村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区域散煤动态清零。
一、坚决取缔散煤销售网点
6个市场监管所按照“日巡查、日报告”要求,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散煤行为。对于排查发现有存煤售煤行为的散煤经营户,一律按无照经营顶格处罚,坚决防止散煤销售反弹。
二、坚决杜绝劣质散煤运输车辆入境
依托鹿泉307国道和东外环治超站,成立了两个散煤管控办公室,查处进入鹿泉区的散煤运输车辆。对没有《质检报告》的煤炭,按劣质散煤依法处理。开展散煤管控夜查行动,对运销散煤车辆随车手续不全的依法查处。
三、加强部门、村镇联合执法检查
分为6个组对13各乡镇的逐户随机进行散煤摸排。采取乡镇领导驻村、村村建立巡逻员等措施,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散煤进村入户,对发现使用存储散煤的,及时依法处置。
四、持续保持对劣质散煤管控的高压态势
研究制定了《关于对鹿泉区农村散煤举报进行奖励的公告》,通过电台、电视台、精彩鹿泉等方式积极宣传禁煤公告,粉刷墙体301条,发放明白纸33100份。各村利用大喇叭滚动播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上一篇: 深泽县慢病中心联盟正式成立 | 鹿泉城管组织参观学习“三城同创"纪实档案...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