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指出:“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对于公安机关来讲,必须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以精细化管理推进队伍正规化,以队伍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保证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好政治和社会责任,以一流的工作实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健全领导机制,着力确保精细化高效运转。一要抓住“头头”。推行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于主要领导态度,如果主要领导没有强有力的决心,班子内部未达成共识,班子成员不率先垂范和带头执行,精细化管理很难推进。为此,必须成立专门的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不断研究解决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召开研讨和调度会议,结合实际及时补充、修正和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精细化管理正常高效运转。二要抓好“考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熟悉公安工作、懂队伍管理、有开拓敬业精神的民警,组成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班子,负责规范工作、汇编制度、制订办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对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专门的考评考核及督查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规范履行职责的流程和要求,使其协调本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正常高效运转。三要抓好“奖惩”。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调度会议制度,研讨解决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定期督查落实。对精细化管理工作推不动的地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督查结果直接纳入综合考评。对警令不畅、工作落后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说明情况,限期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把握精细化主动权。有的方可放矢。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定性管理是抓大、抓宏观,而定量管理则是抓小,抓微观,抓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事,二者只有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提升队伍精心化管理水平。但从多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实践来看,很多制度要求没有很好的执行,不少工作浮于表面,浅尝辄止,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就在于精细度没有,伸缩性和弹性却太大,从而存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到岗到人,量化考核”。要真正做到“到岗到人,量化考核”,关键要做到:一是任务要量化。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全面梳理量化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各个单位的管理任务,牢固树立精益求精的管理思想,形成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二是目标要量化。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把管理目标模块化、管理内容系统化、管理标准数量化、管理程序具体化、管理评估规范化,细化机关业务性工作的标准尺度,对管理的范围、环节、指标等逐一进行量化,让各部门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责与具体目标,把定性的规定转化为定量的措施。三是效益要量化。采取统计和数字计算的办法,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全面、系统、定量评估管理对象、管理环境、管理效益,把无形的管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管理,使管理单位牢牢把握管理工作主动权、及时纠偏扶正,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三、突出精益求精,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要把好“三度”。一是角度,做到与时俱进。把握公安队伍建设特点和规律,以有利于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找准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力度,做到蓄势奋进。克服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患得患失的现象,抓管理,敢抓,一抓到底;抓精细,严抓,常抓不懈;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力量使在关键,管理在手中,精细在心中。三是速度,做到循序渐进。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遵循规律,不要盲目冒进;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稳扎稳打,不要急功近利。二要力求“三精”。一是态度上要精心。只有将精心的态度植入人心,让每个民警学会做小事、做细事、做透事,养成认真做事、踏实做事的职业态度和良好习惯,才能提升公安工作成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过程上要精细。要追求“精益”的生产方式,善于小中见大,抓小促大,以小赢大,积小善成大德,积小改进为大变化,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松懈,每一个细节都不能疏忽,每一根链条都不能脱节,做到环环紧扣、道道把关、步步为营。三是成效上出精品。“细”是精细化的必经途径,“精”是精细化的自然结果。用功决定成功,高标准决定高质量,有了精心的态度、精细的过程,队伍管理工作必然出亮点、出精品。三要提高“三力”。一是决策力。善于吃透上情、摸准下情,科学决策,利于执行,既有宏观上的掌控,又有微观上的调节;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式的“甩手掌柜”,不跟踪问效,导致决策流于形式;防止“一杆子撸到底”式的“管家婆婆”,不留有余地,导致民警无所适从。二是执行力。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执行文化。对民警而言,在受领任务、锁定目标后,要竭尽所能把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从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创新力。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模式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而是因时、因地、因情、因警不断发展的,必须在继承中创新,倡导构建“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型管理文化,尊重民警首创精神,着力在解决老问题中发现和解决好新问题,促进管理工作常管常新、常新常精,从而使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注重以人为本,着力实现精细化长远建设。一要凝聚精细化管理的力量。如果把精细化管理活动比作一部戏,领导干部是“导演”的话,那么,民警担当的就是“领衔主演”的角色,戏好戏坏,主角的责任重大。因此,要克服“见事不见人”思想,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的观念,积极引导和强化民警在精细化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要汇集整个组织、团队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使每个民警成为精细化管理的参与者、谋划者、执行者、落实者、推动者。二要发挥精细化管理的优势。每个人通常都潜藏着大量的才智和能力,管理的任务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释放其潜藏的能量,让其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身于工作之中。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战略就是要善于发现人的才华,并通过挖掘、激发、培养发挥作用,服务于组织工作目标。有这样一个公式:绩效=能力×激励。公式表明,在一个人知识和技能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激励力度越大,工作绩效就越大。显然,激励是一个最为关键的变数。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应该把每一个组织内部包括体力与智力、自然力与社会力、个体能力与集体能力、现实能力与潜在能力全部挖掘上来,当民警的工作被充分肯定和尊重时,就会尽最大努力去履行自己应尽的岗位职责。人有了活力,队伍才能有竞争力和战斗力,发展才能有助推力和前进力。三要积蓄精细化管理的后劲。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紧紧抓住培育人这个关键。首先,要确立从培育人角度管理人的理念,人既是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发展的终极目标,培养精细化管理人才既是维护社会治安、创造平安社会环境事业的需要,也是实现民警个人价值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其次,要建立塑造人的机制,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大力选树培养队伍中精细化管理先进典型,榜样模范就是一面旗帜,树得好就会立竿见影,起到催人奋起、带动一片的作用。最后,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任人为贤,唯才是举,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用人之长,为强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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