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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 “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肖伟强    发布时间:2018-09-18 15:28:10.0  点击数:7624次

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织: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并且两个节日时间间隔较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市直机关纠正“四风”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向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将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警示提醒,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从速查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是要按时间节点准时上报,10月8日12:00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及问题线索电子版报送市直机关纪工委,报送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数量+单位+文件名”。


电话:87851112    87851512  

报送邮箱:szjgw2017@126.com


附:1.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石家庄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 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并且两个节日时间间隔较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市纠正“四风”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将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专题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警示提醒,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省纪委要求,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从速查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坚持“一案三查”,严肃追究问责。对下级查否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复查,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三是要主动对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参与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要成立检查组,对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开展不间断、大规模明察暗访,督促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狠抓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综合协调,抽调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成立查纠“四风”机动队,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向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于监督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市纪委监委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严重的,严肃责任追究。

五是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10月8日16:00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及问题线索书面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后,上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电话:87851561      传真:87810918 

内网邮箱:dfs@sjz.hebei.net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                         




附件2

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纪委、雄安新区纪工委、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省委管理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企业纪委,各本科院校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亮丽名片,是徙木立信之举、久久为功之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并列作为重点查处内容,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好监督检查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深入监督检查一线,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纠正“四风”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纪律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聚焦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规矩

要从今年中秋、国庆两个节日时间间隔较短的实际出发,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一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二是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三是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四是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五是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六是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七是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八是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九是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十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严肃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地区、部门实际,着力发现和纠正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民生领域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三、汇聚监督合力,严格执纪问责

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要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要主动对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参与监督检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大数据系统,及时发现数字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实时加强对“四风”方面的网络舆情监控,着力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和管用见效措施,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点穴式检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加大交叉互查、异地滚动检查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省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将赴各地各部门巡检抽查,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监督执纪,坚决禁止口大气粗、盛气凌人,坚决禁止采取超越权限的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事件。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各地区各部门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节日期间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书面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 系 人:岳  河

联系方式:0311—87801079

内网邮箱:yuehe@hebei.net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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